被控专利侵权查新与专利侵权判定方法解析

发布时间:2016-03-31 编辑:IPCOO创新咨询管理平台 点击:35

 

被控专利侵权查新 

当有人拿着授权专利上法院或直接通知被控侵权人其产品侵犯专利权时,被控侵权人应当及时针对该授权专利(又称侵权专利、障碍专利或者涉讼专利)展开研究,查证侵权专利的法律状态,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侵权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查找现有技术,分析能否进行现有技术抗辩和专利无效抗辩,最后撰写侵权查新报告。当发现拟开发或上市的产品有可能侵犯某授权专利或落入某专利申请的保护范围时,也可以按照上述流程处理。


查证侵权专利的法律状态


利用专利文献号查证侵权专利的法律状态,这是排除专利侵权风险最快捷的手段。需要查证的内容包括:①该侵权专利是否有效,如存在专利权超过保护期、被专利权人放弃、被专利局撤销或者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无效等情形之一的,被控侵权人可保留相关的证据并不再进行其他检索,即可进行专利权无效抗辩,从而完全排除侵权风险;②该侵权专利主体是否适格,如果存在专利权转让或者指控方与实际专利权利人不一致的,则指控方就没有控告资格。以上信息可自相关的法律状态数据库中查询(须注意以专利登记簿信息为准),也可由委托方提供专利登记簿副本、由查新员加以解读和确认。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侵权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

 

侵权专利有效、主体适格,则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侵权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这里必须强调应当用具体的产品与授权的侵权专利进行比较,更具体地说是分析侵权产品(产品本身或产品的方法)的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侵权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在专利规避设计时,应当考虑采用的技术方案所生产的产品在上市时有无侵权的可能。切记不能用两个专利进行比较考虑专利侵权问题。分别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开展特征点比对(表1)和进行侵权分析(表 2)。

 

在下列情形下,应认为被控侵权产品技术方案未落入侵权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或者可以排除侵权风险):
·侵权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中记载的一项或一项以上技术特征。
·侵权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中对应技术特征相比,有一项或者一项以上的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的。所称技术特征不相同不等同是指:该技术特征使被控侵权产品技术方案构成了一项新的技术方案;该技术特征在功能、效果上明显优于权利要求中对应的技术特征,并且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认为这种变化具有实质性的改进,而不是显而易见的。
·侵权产品技术方案省略权利要求中个别技术特征或者以简单或低级的技术特征替换权利要求中相应技术特征,舍弃或显著降低权利要求中与该技术特征对应的性能和效果从而形成变劣技术方案。



IPCOO创新咨询平台

为您一对一解决问题

联系我们

IPCOO创新咨询平台

网站主页
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