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检索分析中如何进行技术比对?

发布时间:2016-04-06 编辑:IPCOO创新咨询管理平台 点击:91

专利检索,专利分析

专利检索分析后期,对专利检索得到的结果进行技术比对是最为核心的一个环节。对通过检索和数据筛选得到的专利,还需要进行开展技术对分析工作,仔细考查其各个权利要求与企业的产品或技术方案之间的关系,将其中具有潜在侵权风险的专利筛查出来。技术比对分析的要点在于判断企业的“产品”或“技术”与该专利描述的技术方案是否相同或等同。具体可以按照如下流程进行操作:
 
◇  对专利的权利要求进行技术特征分解;
◇  对企业“产品”或“技术”进行技术特征分解;
◇  制作“专利权利要求”,和“产品”或“技术”的技术特征对照表;
◇  进行技术特征比对,得出判断结果。
 
比对时,首先适用全面覆盖原则判断:如果企业的“产品”或“技术”中包含对比专利的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则可以判定该专利为风险专利,需要重点关当适用全面覆盖原则不能得出产品与引用专利类似的结论时,应当适用等同原则继续进行判断:如果企业的“产品”或“技术”中除与对比专利相同的技术特征外,其余技术特征分别与对比专利的相应技术特征构成等同,则可以认定该“产品”或“技术”仍然落人对比专利的保护范围,该专利同样属于风险专利。
 
为避免可能的风险专利被遗漏,保证技术比对分析结果的准确,企业可以采用两个团队进行评判。只要有一个团队评判为与企业“产品”或“技术”相同或等同的专利,便认为该专利属于风险专利;只有两个团队同时评判为与企业“产品”或“技术”不相同或不等同的专利,才认为不属于风险专利。在进行判断时,要注意对专利的所有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逐一进行判断。
 
技术对比分析一般由企业自身的技术人员和知识产权部门人员共同组成技术对比分析团队具体实施,也可以有外部专利代理机构的人员参与。双方的结合亦能最大限度的保持结果的正确性和全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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