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报告之检索意义

发布时间:2016-04-06 编辑:IPCOO创新咨询管理平台 点击:26

(1)专利法律状态检索在实际应用中的需求日益凸现


在知识经济时代,作为科技成果的主要表现形式,专利始终贯穿于技术创新、生产和技术贸易等过程。
 
在实际工作中,企事业单位对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的需求日益扩大,如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前,技术引进,特别是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前,新产品、新技术出口前,以及在建立多方合资或合作企业而其中一方以专利技术投资时,或者在进行专利资产评估,利用专利权质押贷款,以及海关查处侵权货物等实际活动中,都需要明确专利法律状态,指导企事业单位做出合理决策。
 
因此,在相关环节中,进行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掌握专利的即时法律状态,对于技术创新与技术贸易等的决策具有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

(2)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是政府加强技术工作管理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技术创新和国际技术贸易等的进一步加强,我国各省市知识产权局对“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纷纷做了具体规定: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管理制度制定指南”中规定:“在引进技术、设备中含有专利的,应先由专利工作部核实其专利法律状态,提出有关可利用性的建议,并定期监视其法律状态。本单位在进行产品销售和出口贸易时,应由专利工作部分析国内外专利信息,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明确该产品在销售地和出口地的专利法律状态,避免侵犯他人专利”。

 
天津市人民政府文件津政发[1997]1号“天津市加强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的规定”指出:在立项前;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前;产品出口单位,在首次向某一国家或地区出口前;专利权人请求海关查处侵权货物的;广告中涉及专利的,以及在建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外方以专利技术投资的,相关单位均应取得市专利局的专利法律状态的检索审查意见。

其他如武汉市专利局公开的“关于加强专利新颖性及法律状态检索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东莞市技术引进中专利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号“甘肃省专利保护条例”、贵阳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贵阳市专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中均对专利法律状态做了具体规定。

由上述分析可知,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报告在实际应用中的客观需求已大量形成。随着我国各省市政府对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的逐渐重视、相关政策的相继出台,规范、系统而又全面的专利法律状态检索与分析报告亟待设计与推出。
 
信息全面、分析到位的专利法律状态检索与分析报告,不仅有利于专利技术活动当事人的决策指导,而且还能为管理机构在项目审查、审批中提供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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