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专利查新类型及其效益分析

发布时间:2016-04-06 编辑:IPCOO创新咨询管理平台 点击:27

国外情报检索对我国科技查新的借鉴意义

文献信息要在人类活动中体现其价值,必须通过一系列的文献信息活动,即文献信息从生产、流通、管理、加工控制到检索利用的过程,其最后工序是对文献中的信息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检索利用,这一层次的开发将是文献工作推进到咨询决策的关键。
 
国外通过情报检索开展信息服务,大体与我国一样,就是利用现有的文献信息资源,不断地把经过加工、提炼和浓缩的各种信息产品提供给不同类型的用户。但从查新角度考虑,国外在查新对象,市场化程度、查新员配置、机构分工和信息资源建设方面有许多特色,希望可以对我国科技查新有所借鉴。

专利查新为主

 
国外对于有的项目申报要求新颖性查新。如欧洲共同体设立的开拓奖(Exploratory Award)项目对申报材料有5方面要求,即可行性(Feasibility)、评估开发可能性的市场分析(Market analysis to assess possible exploitation)、新颖性检索(Novelty verification,i.e.patent search)、科技工作说明(Defini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work)、合作伙伴检索(Partner Search)。
 
1997 年意大利某中小企业参与的一项名为“可广泛用于建筑物暗空间的带柔性光通路的自然光源的开发”项目获得框架计划四(FP4)的开拓奖资助,在项目审查阶段被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技术研究部门详细的工作计划;
(2)在大规模工业化生产中寻求合作者;
(3)与类似产品相比较的新颖性查证,以及现有产品在使用中的局限性;
(4)在EU市场中保持竞争性的经济效益评估;
(5)生产可靠的、低成本的、便于安装和维护的产品装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外许多情报机构都提供文献检索服务。如加拿大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CISTI)、日本国立情报学研究所、韩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均提供科技信息检索。而提供专利查新的公司更多,如位于美国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的快速检索公司(Express Search,Inc)和位于日本东京都千代田区的日本技术服务公司(Nippon Technical Service Co.,Ltd.)。表 1 是对国外专利查新的类型的归纳。

 

(1)著录项目检索(Bibliographic Searches)

检索者已经掌握了专利号或发明人姓名,因此这种类型的检索最为容易和快捷。其目的在于发现某一特定专利号背后包含的发明内容,或者某一特定发明人名下所拥有的所有专利。著录项目检索是历史事件研究、人物传奇研究、考古研究或产品研究的一部分。

(2)可专利性检索(Patentability Searches)

专利性检索可能是最普通的检索类型,其试图确定一项特定的发明是否
①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范围;
②具有实用性;
③具有新颖性;
④具有非显而易见性。
 
尽管专利性检索也可以在发明初期进行,但更常见的是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前进行。这类检索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是否存在妨碍该发明被授权的在先专利(或者在先技术),从而节省昂贵的申请费,或者也可以从中发现一些可能对撰写申请文件有用的在先技术。

(3)现有技术检索(State-of-the-Art Searches)

对某一领域的在先技术进行检索以获得全面的见解,被称为现有技术检索。作为基本的信息收集方法,这种检索可以根据需要详尽或者粗略地进行。其目的可以是为了解决一个具体问题,寻求技术许可,确定竞争程度或者其他。例如,某制造商可能进行一项现有技术检索来确定某产品过去被开发的情况,或者发现被人忽视的领域,或者确定某一个领域的专利活跃程度。这种检索非常普遍。

现有技术检索(在先技术检索)对特定技术领域进行综合检索,通过各种检索工具的使用在海量文献中发现相关的专利,提供定性或定量分析。对商业规划、产品设计、新业务的R&D、开发新产品或工艺具有重要作用。

现有技术检索分为收集信息检索(Collection  Search)、趋势检索(Trend Search)和统计检索(Statistical Search)。收集信息检索提供特定技术领域的专利集合,并按照专利公报中的分类进行排列。趋势检索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技术主题、申请人、发明人、关键日期)对特定领域的技术趋势进行定量或定性分析。统计检索是使用统计指标(例如分类号、关键词、专利权人、关键日期)揭示趋势。

(4)连续性检索(Continuing Searches)

 
连续性检索是针对近年公布专利的最新情况进行的检索,通常有两种类型:跟踪所关注领域的专利动态和跟踪竞争对手的动态。可以通过对所关注之技术类别的在线检索或浏览专利公报来进行。对公司而言,浏览专利公报的情况非常普遍。

(5)专利转让检索(Assignment Searches)

一项专利被转让给另外一个个人或者公司的情形和商品出售是一样的,只是术语上有点差异。例如,买方(不论公司还是个人)被称为“受让人”,而卖方(通常是发明人)被称为“让与人”。授权专利的转让登记记录向公众公开。但是专利商标局对专利许可则不进行登记。专利转让检索是为了确定一项专利的合法拥有者。

(6)侵权检索(Infringement Searches)

侵权检索用于弄清楚将采取的行为是否会侵犯未到期专利的专利权。该检索涉及未到期专利的权利要求。作为最终由法官裁定的法律事务,专利侵权的起诉由专利律师提起。只有专利商标局才拥有某件专利相关的所有专利局审查决定书完整记录。完整记录被称为“档案卷宗”,包括官方与发明人之间的往来信件复印件、审查过程中的分类信息、权利要求内容目录、检索范围和检索注释。
 
检索注释是极为有用的,因为其中可能包含未印刷在专利上的参考意见,参考意见包括该审查员与其他审查员的会商记录以及图书馆文献检索结果。这些信息完善了申请文件,同时也记录了审查基考虑过的相关文献。出于这些原因,侵权检索很少在专利托存图书馆内进行。

(7)专利有效性检索(Validity Searches)

公司或者个人进行专利有效性检索的目的通常是为了无效另一人的专利。检索者寻找公开专利或印刷出版物,以使另一人的授权专利变得显而易见。检索者也可以寻找早期公知技术、技术谬误、欺骗或其他理由来宣告专利无效。因此,可以采取有效性检索来判别未到期专利是否正当有效。这种检索一般由专利律师进行。

(8)可实施专利检索(Right-to-Make Searches)

 
可实施专利检索着眼于期满专利,这区别于侵权检索之着眼于未到期专利。可实施专利检索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另一家公司的工艺、产品或者设计是否已经保护期满,从而可以模仿照搬而免于惩罚赔偿。

 

与国外专利查新相比,国内科技查新则更多地受到政府机构政策导向的影响,科技查新报告主要用于政府资助项目的立项、成果鉴定和验收以及各种形式的报奖。新颖性定义为科学技术内容在委托日以前未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发表过,而科学技术内容十分宽泛,因此许多没有实质性进步的小改小革都被认为具有新颖性。
 
结果科技查新报告几乎千篇一律地称“项目具有新颖性”。这就难以满足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和研究人员对科技情报、特别是知识产权情报日益增长的切实需求。受制于检索人员的素质和企业、研究人员的认识水平,国内对专利文献的重视和利用程度亦远不如国外那样普遍。目前国内大多数查新机构都没有开展专利查新,或根本不会查。

因此,国外专利查新的广泛性已经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信号:必须将专利查新视为查新业务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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