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保护方式选择:创新技术申请专利前的技术布局思路总结

发布时间:2016-04-07 编辑:IPCOO创新咨询管理平台 点击:37

创新技术的保护方式是在进行技术布局即专利布局时首要考虑的。对于不同类型的技术内容采取不同的技术保护方式,以获取最大化的技术控制能力和竞争能力。其通常表现为专利申请前的决策过程。专利申请前的决策是指企业在申请专利之前,根据企业技术研发方向、市场战略定位、行业竞争状况等因素,对创新成果的保护形式、申请专利的客体类型、申请专利的时机、地域以及数量的分布等方面进行的决策。专利申请前的决策对于企业专利管理而言非常关键,亦是专利布局策略的起点。一方面,企业选择最佳的保护途径充分利用创新成果为企业参与竞争服务;另一方面,企业要确保其自身资源投入到合理的领域并得到预期的回报。
 
通过专利申请前的决策和准备,企业可以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目的:
 
◇  确保属于商业秘密范畴的技术方案不被公开,保持企业技术上的领先优势;
◇  优化保护方式构成,灵活运用防御性公开、避免企业陷入被动局面;
◇  专利申请前提前进行专利检索分析,及时发现和排查专利风险,为潜在的纠纷做好准备;
◇  申请专利时多维度挖掘,形成专利组合,促进企业在市场中形成有利竞争地位;
◇  对费用提前做好预算,确保重点项目的资源投入,实现收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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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技术保护策略及专利申请策略要点进行详细说明:
 
(一)专利申请前决策的内容及操作要点
 
专利申请前决策的目的是集中有限资源对创新成果讲行最有效的保护,其宗旨是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获得利润。对于不同的创新成果,处理的方式不尽相同。
首先,考虑创新成果的最佳保护形式,确定是否申请专利。其次,在确定专利保护的方式后,从企业的布局和需求出发,对具体的申请类型、申请时机、地域以及相应的专利申请数量进行设计和部署,以实现对创新成果的最大保护,建立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有利地位。
 
1.创新成果的保护形式

在针对技术方案提出专利申请之前,首先要考虑的内容就是否应该提出专利申请。虽然专利权的保护对专利权人非常有利,但一项发明创造是否采用专利的形式予以保护,需要综合考量专利制度本身的特征和技术方案本身的特点,否则反而会造成负面影响。
 
(1)不同的保护形式及特点。
 
企业的创新成果通过技术来展现,对技术的直接保护方式一般包括专利保护和商业秘密,而防御性公开是利用专利制度的特点,以主动提前公开技术信息的方式避免他人对该技术进行专利申请以获得独占权。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企业在进行专利权申请前决策时考虑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的对象主要是技术秘密,其特点是该技术具有行业内的领先性和一段时期内的垄断地位。如果这些技术进行专利申请,会因为公开而导致别人对该技术的借用和发展。
 
防御性公开指的是将一项创新技术主动向公众和社会公开,以阻止他人对该技术申请专利,确保任何人都不会再获得该项发明的排他权。防御性公开的方式一般为技术研发实力较为雄厚的企业所采用。对于这些企三业,往往产生多个创新成果,而有限的专利申请和管理经费决定了要对创新成果进行筛选,优选最重要的成果进行专利保护。但是,未进行专利保护的创新成果却可能是其他企业的研发和重要技术创新成果。因此,对这些创新成果通过防御性公开的方式可以有效阻止其他企业获得该技术的专利,从而避免潜在的专利侵权风险。
 
下图提供了三种保护方式在部分功能及特点上的比对。
  

类型

公开方式

操作性

侵权举证

保护力度

资源投入

专利保护

按照法定要求进行充分公开,公开时有格式限制

涉及企业专利工程师、技术员、管理人员等,在申请时的答复、修改等过程,专业性要求较高

发现及举证侵权相对容易,部分专利保护对象较难举证

按照法定保护年限,享有排他权和独占权,保护具有地域性特点

需要企业专利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等人力资源投入,费用包括方费用、代理费用,投入较大

商业秘密

内部保密,不对外公开

主要涉及保密工作的负责人员以及与保密技术内容相关的人员,操作流程较为簡单,但风险较大

侵权举证较难,部分情况下需要威机构认证

保护年限与泄密时间相关

需要专门人员负责,保密措施、保密协定等投人的费用相对较少

防御性公开

企业自行确定公开内容和时机,公开的格式不受限制

主要涉及公开的平台和公开的方式,操作简单、灵活、快速

不涉及侵权

公开的技术内容成为社会公共知识,可以阻止该技术被申请专利,不享有独占和排他权

成本低廉,甚至完免费

          
 
根据上表的比对,可以发现三种不同的方式各有特点,缝业可以从自身在资源投入、保护需求以及未来的蛾略发展定位等多方面因素出发,选择最合适的保护方式。
 
(2) 确立保护形式的操作要点。
 
企业在进行专利保护、商业秘密和防御性公开三种方式的选择时应由企业的专利管理人员为主导,同时需要技术研发部门差管、市场部门主管和企业管理层参与。在选择时首先是筛选出出需要磋商业秘密保护的创新成果,其次是精选出用于专利申请的技术成果,最后再考虑防御性公开的方式。
 
①当该技术能够在较长时间内保持领先,并且在长时间内不会出现替代性技术影响该技术的领先地位,具有较长的生命周期时,可以考虑进行商业秘密保护。如果该技术生命周期较短,在市场中表现为阶段性特点,可以考虑利用专利保护的方式,为企业获得最大利益。
 
②创新技术能否具有领先地位,除了利用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还需要考虑该技术是否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口哆响。这些因素包括:
 
◇  是否易被研发获得:即通过行业中一般的研发条件是否可以获得该创新技术成果,尤其是关注主要竞争对手是否具备相应的研发能力。如果容易被研发获得,就不适合采用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  是否可反向工程获得:如果该创新成果可以通过反向工程或者其他途径进行破译就可以获得技术细节,无疑就不适合用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而应当考虑以专利保护为主,可以获得独占权和排他权。
◇  是否易被侵权举证:如果某创新成果通过专利申请进行保护时,不易对侵权行为进行发现并举证,如制造工艺、配方等,即使获得专利权保护,也不能有效阻止侵权的发生,那么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就更加适合。
 
③在排除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之后,企业可以考虑专利保护。在判断选择专利保护时主要考虑以下两点。
 
首先,考虑该技术是否具备可专利性。从专利的授权前景和授权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考虑,可专利性包括三个方面:
 
◇  是否具备授权前景:授权前景主要是审查员审查时考察该技术是否具备授权条件,影响授权前景的主要因素是“三性”问题。如果该技术已经被公开,则无法获得专利权。
◇  授权后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是否适当:在审查的过程中,或许可以最终获得授权,但是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缩小,与预期相差较大。这种情况下,专利保护的力度会大打折扣。
◇  获得的专利权是否稳定:即使排除上述两种情况,顺利获得专利权,但由于审查员的检索未能全面或者该专利权为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那么这样的专利权存在被无效的风险。
 
根据以上三个方面,企业应当在申请专利前做好专利检索和分析工作,判断创新成果能否获得专利权以及获得的专利权是否具备预期的保护范围和稳定性。如果不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那么就应当采用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
 
其次,考虑是否具有保护价值,考虑专利保护价值主要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出发,因为专利申请和维护需要花费较大的代价,给企业造成一定的负担。如果创新成果对本企业而言不具备较高的价值,但对其他企业而言比较重要;或者,该创新成果在企业的整体创新中并不突出,但对于其他企业而言可能属于重要技术,那么,可以通过防御性公开的方式防止其他企业利用该技术对本企业造成不利局面。
 
(2)专利申请的类型设计

在决定申请专利后,需要考虑申请专利的类型。通过对各项技术创新成果进行分析,评估其最佳的专利保护类型,确定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来申请保护。在一个包括多个创新点、三多个技术细分方防向的研发项目中,害往往会产生多个需要专利保护的技术成果。不同的技术成果因闺为形式不同、技术含量不同,需要不岛类型的专利保护,这就需要通过专利申请类型的设计子来获得合适的仑保护效果。此外,在专利组合保护的专利管理念下,。也更有必要通过专利申请类型的设计和组合运用来提高专利组合保护的法律效果和经济效果。
 
(1) 专利保护类型

以中国为例,专利分三种形式,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种类型的专利在保护客体、授权条件、审查方式、保护期限以及费用上都存在区别,如下所示。
 

类型

保护客体

授权条件

审查方式

审查期限

保护期限

费用

发明

产品、方法宽者其改进

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技术高度较高

初审、实审

2-3年

20年

与另外两种相比,额外的审查费,年费也教高

实用新型

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

新颖代、创造性和实用性,技术高度相对较低

 初审

1年以内

10年

 

外观设计

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

不属于现有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占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也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外观设计主要强调设计上的区别,而不要求技术上的进步

初审

1年以内

10年

 

 
 
(2)专利申请类型设计的要点
 
在进行专利申请类型型设计时,要从技术的重要度、客观属性、多个保护类型的搭配等方面进行考虑。
 
①技术的重要度。
技术的重要度是决定保护形式重要因素。如果该技术很重要,创造性较高,又属于企业研发中核心的技术,可考虑采用以发明专利为主要类型的保护模式:如果该技术的创造性不高,不是非常重要,可考虑以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为主要类型的保护模式。
 
②技术的客观属性。
技术的客观属性注决定了技术的实际保护形式。专利申请类型在设计时,还应当结合需要保护的技术本身的形式。例如,如果是方法,即便创造性不是很高,也只能采用发明专利这一类型的保护模式;如果需要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即便其新颖性非常高,也只能采用外观设计专利这一类型的保护模式。
 
③多个技术的类型搭配。
在对多个对时象进行专利申请类型设计时,考虑各个对象之间在搭配使用时,不能任意搭配组合,而应按照一定的方法来进行。专利申请类型搭配时可以参照以下两点方法:
 
其一,核心技术部分多采用发明专利,外围技术部分可以采用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核心技术的重要性或创造性比较高,申请发明专利并得到授权的可可能性较大,专利权利也比较稳定,也有利于未来对该专利的维权。反之,围绕核心技术开发的一些外围技术,其重要性和创造性总体上相对较低,更加适合通过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申请类型来保护,因此,核心技术以发明专利为主、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为辅,外围技术可考虑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为主,发明专利为辅。
其二,在发明和实用新型的选择上,应倾向于以发明专利为主,实用新型专利为辅。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的发明高度不同,相对实用新型而言,发明专利要求的创造性是“突出、实质性的进步”。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都可以申请的技术方案,企业从是否助于促进专利质量的角度进行选择。在注重专利质量的当下,应当增加发明专利的比重而降低实用新型专利的比重,以增加得到实质审查的机会,尽可能提高专利质量。
 
(3)实际案例及点评:

L公司生产肾动脉支架,公司专利管理部门老王和研发部小王共同合作,研制出了钴铬合金的支架,专利管理部老王认为该研究成果不仅规避了J公司的专利,而且比J公司的专利技术效果还要好,可以考虑将自己的研发成果申请专利。老王和小王经过分析,决定对该研发成果进行全方位的专利保护,为此,他们设计了三种专利申请类型:
(1)对于钴铬合金支架的制造方法,采用发明专利的类型来申请;
(2)对于钴铬合金釜肾动脉支架的整体结构,采用实用新型专利的类型来申请;
(3)对于钴铬合金肾动脉支架的外形,采用外观设计的类型来申请。通过上述三种专利申请类型的设计,为小王研发出来的钴铬合金肾动脉支架提供全方位的专利保护。
 
点评:小王的技术核心应当在于钴铬合金支架的制造上,完成这个钴铬合金支架的制造后,再在支架上设计挖槽、载药的结构等就相对比较容易,因此,该案例中的钴铬合金支架的制造方法作为核心技术以发明专利类型来申请,而支架的结构和外观分别以实用新型专利类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类型来申请。
 
通过这种立体的专利保护方式,从加工方法到结构到外观,通过三种专利模式进行了全面的保护,最大的化的实现了技术控制。这是典型的专利组合布局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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