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布局之专利组合的作用

发布时间:2016-04-07 编辑:IPCOO创新咨询管理平台 点击:36

 
专利组合,并非是多件专利的简单集合,而是一组彼此之间有所差别但又相互关联、存在一定内在联系的专利集合。
 
在这种专利集合中,依照技术上的关联性、围绕不同的运用功效,对专利的结构和数量分布进行设计,依靠靠不同专利之间的相互协同作用,以有效地打破单个专利在技术、时间保护上的局限性,消除专利文件撰写瑕疵的不利影响,共同对企业的创新技术和其产品构建了完整、严密和持续的保护网,并为企业提供了高效的专利管理模式。藉此,在实际运用中,专利组合将有效地扩大其对技术的保护范围,降低专利规避设计或专利无效的风险,减少受到他人相关的改进、配套等技术的专利的制约的可能,提升企业专利的整体价值,增强企业的专利博弈能力,为企业有效地保护其技术创新成果、实现对技的独占和控制权、获取广泛和持续的技术创新收益提供充分保证,并为其占据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技术创新活跃、专利意识普及、专利申请量持续增长的当今世界,专利组合在整体上的保护、防御和威胁力度要远大于单件专利,其整体本价值也将远远大于各个单件专利之和。有意地构建专利组合,并以组合的理念和方式开展专利管理和运用,是企业持续扩张的专利申请活动的必然结果。
 
1.专利组合打破单件专利在技术保护上的局限性
 
对于任何一项创新技术而言,其在不同的产品或不同领域中应用时会产生一系列的具体解决方案,这种应用也往往依赖于其他相关技术的支撑,而在与其他技术相结合时也会产生一些二次创新成果。此外,随着研发的持续和深入、生产或应用中的问题和需求的不断反馈,以及其他相关技术的进步或其他新技术的出现,该技术本身处于不断地演进中,与该技术相关的各类方案不断优化、改进。而随着对该技术的理解、应用效果和应用领域等的认识在不断深化和扩充,新的方案也在陆续出现。
 
在一件专利中,很难对与该技术相关的所有方案作出描述,也难以对技术的各种演进和应用扩展情况作出预测,因此单件专利无法对一项技术提供完整、动态的保护,其实际的技术保护范围非常有限。
 
这种技术保护上的局限性,会极大地影响到其对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保护效,降低专利的运用价值,无法获得足够的技术创新回报,甚至可能在市场竞争中为他人所制约。例如,针对企业的专利,模仿或跟随者很可能通过简单的改动而较为容易地设计出规避方案,绕开专利的保护范围,使得企业的技术成为他人的“嫁衣”,从而丧失对技术的实际控制权。
 
另外,企业自身的产品或其对技术的升级改进也很可能会陷入到对方围绕企业专利所设计的外围专利保护圈中,致使企业不得不与对方达成交叉专利许可,从而丧失对技术的独占权,甚至还可能由于专利数量上的劣势而在交叉许可中处于被动地位。
 
为了打破单件专利的这种局限性,可以构建专利组合,形成覆盖技术创新成果的核心方案和关键特征的若干基础专利,以及包括各类优化改进、技术结合、应用扩展等的外围专利保护圈,并根据技术的发展演进情况、产品的升级换代、市场需求和竞争环境的变化而对组合中的专利进行更新、对组合的规模和结构进行调整。藉此,通过专利组合的方式,可以有效地实现对其技术创新成果的全面保护和对技术演进的动态跟踪,从踪,从而增强企业对技术的控制力,增加竞争对手规避设计的难度,并进一步提高其专利防御力,确保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专利优势地位。发展
 
2.打破单件专利在时间保护上的局限性

专利法对专利的寿命(保护期限)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但这种期限往往难以满足企通过专利谋求技术控制和研发回报的需求。
 
例如,一项技术从其最早出现到真正实现产业化应用和市场普及,依赖于技术本身的完善、配套技术的发展以及市场需求的启动等,并受到成本的控制能力、必要的效果验证周期、相关的法规和政策环境等因素影响,从而使得这个过程可能需要若干年、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这会使得专利实际的有效价值运用期远小于其保护期,依赖于专利的技术获利不足以抵偿其研发成本,甚至还有可能面临专利早于企业技术获利之前期满的窘境。另外,一项技术的产业和市场寿命也很可能会大于专利的保护期限,在单件专利的保护期满后,企业将无法继续通过该专利来保持其竞争优势、获取技术收益,进而可能丧失其原有的市场地位。
 
运用专利组合,则可以有效地应对专利保护时限的局限性。企业可以在技术的的发展和演进过程中,针对新的改进方案、新的应用扩展等情况不断挖掘专利,与早期基础专利一同形成专利组合,来获得对技术的延续保护。藉此,即使在其基础专利过期后,企业依然能够通过这些后续专利实现对技术的控制,保持其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
 
3.消除专利文件撰写瑕疵的不利影响
 
专利主要是通过其文字的表述,来确定其保护范是范围的。但是,文字表达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使得从技术到专利文件的转换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表达上的缺憾。这些缺憾使得专利文件无法对技术内容作出完美的描述,甚至还可能会存在一些表述上的错误,专利文件因此而出现文字上的撰写瑕疵。
 
另外,对技术的认识和理解往往会因人而异,并且可能随着桔术的演讲以及其他相关技术的发展而发生变化。这种对技术认识和理解上的局限性,会影响专利文件的撰写方式,使得专利文件中有可能出现技术上的撰写瑕疵。例如,将技术方案的一些次要特征认定为关键特征而写入到权利要求中。又例如,由于对专利文献检索的不足和对该技术创新点认识的偏差而在撰写时未能有效地规避已有的技术方案。
 
上述的这些撰写瑕疵,很可能会影响到专利的保护范围,使专利的保护效力大打折扣;某些瑕疵甚至至可能会在未来成为竞争对手提起之专利无效的理由,从而危及专利权的稳定性。但是,受制于专利法的一些规定,企业即使自己后继发现这种瑕疵,也很难对这些专利文件进行修改、完善。而在专利组合中,由于存在一系列在保护范围上彼此交织、在技术方案上相互关联的专利,有效地扩大了其对技术保护的范围、提高了对技术保护的密度。因而,当企业以专利组合的方式进行技术保护时,即使个别专利中出现撰写瑕甚至存在专利权不稳定性的风险,也不会贴对专利组合的整体保护范围和保护效力产生致命损害。因此,专利组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抵消撰写质量上的不足,降低专利权的不确定性,提升企业专利的整体稳定性。
 
4.提升企业专利的整体价值

专利的价值与其实际的保护范围和技术控制效果相关联,专利价值的实现取决于其能否在市场竞争有效地发挥成果保护、技术控制、竞争防御等作用。单件专利,即使是涉及核心技术方案,在技术保护上的局限性也限制了其专利作用的发挥和价值的实现。
 
在市场竞争中,一件专利的作用的有效发挥与实现,往往离不开其他相关专刑的协同和支撑。相对于单件专利,或零散地、无关联的多件专利而言,专利组合依靠其内在的关联性,通过彼此的协同和支撑作用,可以使专利的成果保护、技术控制、竞争防御等作用得到最有效的发挥,从而使其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依赖于这种协同和支撑效果,由这些专利所构成的组合体的总价值,也将远远大于各个专利单独的价值的简单相加,从而使得企业所拥有的专利价值在整体上得到有效提升。
 
例如,即使企业拥有某个重要部件的核心专利,而如果缺乏外围专利对其的延伸保护,缺乏在整个产品各个技术点上的专利布局,该专利所能发挥的技术控制作用和带给企业的技术收益将非常有限。反之,虽然企业并未拥有核心专利,但通过技术开发,在重要的改进方向或应用领域上了进行大量的外围专利布局,也足以依靠这些外围专利构成的组合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对于这些外围专利的组合而言,其作为整体对技术的控制力和市场竞争的影响力,甚至可能超过单一的核心专利。
 
5.提高企业的专利管理效率
 
企业拥有的专利达到一定规模后,如果依然对每件专利单独地开展专利价值评估、维护、处置等管理工作,将非常繁冗和复杂,并会消耗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成本,严重影响企业专利管理的效率。此外,某一件专利的作用和价值,除了取决于其自身技术方案的重要度外,也往往跟其与集合中其他专利的关联有关。例如,某件专利,其技术上的改进点非常小,但可能会对另外一件核心专利能够起到重要的外围保护作用。
 
割裂各专利彼此之间联系,会使得专利的管理工作变得繁琐而缺乏整体性,管理的效率大幅降低。并且,企业将难以充分、完整地认知到每一件专利的作用,并可能会对专利的整体价值作出错误的评判从而在运用专利时,企业将无法有效地发挥各个专利的协同作用,影响整体运用效果。
 
如果将专利集合中的各个专利按照一定的技术关联和运用目的组织起来,并以这些专利组合为单元开展专利的管理工作,企业可以根据各个子组合的专利构成、完善程度而对其获得整体价值的评估,并根据其专利管理的目的直接针对相应的子组合进行调整、处置和维护。企业在进行专利运用时,也能够根据运用的目标和对象而方便、快捷地从其自身的专利集合调用相应的组合,并且通过组合的方式为每一件专利找到其适宜的应用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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