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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我国企业技术标准化战略水平?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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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国际竞争形势下,我国企业实施以专利技术为支撑的技术标准战略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我国整个标准化工作的重新定位和整个国家标准化战略的发展格局,而且涉及国家宏观政策、法律及企业专利等知识产权工作状况的改善等问题。只有各方面做好,才能真正使我国企业的技术标准化战略水平逐渐赶上发达国家企业,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动。具体地说,主要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1.树立企业的专利技术标准战略意识,建立健全技术标准机构

意识是行为的先导,企业只有树立正确的标准战略意识才能在标准战中的赢得主动。企业应认识到,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标准是企业进行质量管理的技术基础,标准化是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方面。离开标准化,提高产品质量就难以保证。同时,企业还应认识到:对标准的认识不能停留在产品质量方面,并且标准战略不能等同于质量管理,其最终目的是转化为竞争力,转化为市场份额,因而它需要在专利战略的指引下,将企业的研究开发、产品销售和市场开拓等融入企业的发展战略之中。
 
企业在进行技术开发时就应高瞻远瞩,将标准化问题纳入考虑的视野,而不能等到技术成熟时才想到标准化问题,否则可能为时已晚。在企业的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标准战略意识都不能忽视。企业应重视国际标准化工作发展趋势和动态,跟踪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的变化,以做到未雨绸缪,始终处于主动地位。
 
为切实做到企业增强标准战略意识,与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工作一样,企业应安排负责标准化工作的人员。并且,与标准化有关的重要工作应由负责执行责任的管理者亲自过问。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技术厂长或技术副总经理负责,开展企业标准化建设。

2.提升行业协会作用,建立以企业技术标准为主体的标准化工作体系

我国现有的技术标准体系没有体现以企业为主体的模式,行业协会在技术标准制定中的作用也没有被充分体现。我国企业技术标准战略的推行在更大意义上需要其他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如适合于中国国情的行业技术标准的建立就是一个重要方面。
 
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建立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挡外国产品进入我国市场,也可以积极开发支持自己技术标准的专利技术。行业技术标准的建立需要对我国现行的标准化工作体制进行改革,逐步将技术标准化工作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转移到行业协会。
 
为此,需要进一步采取一些措施,如修改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行业协会制定标准的法律地位;同时,应对现有的行业协会进行调整完善或重组,使其具备制定标准的能力。行业标准地位的确立则离不开企业的支撑。也就是说,应立足于企业制定技术标准,特别是应重视行业中的支柱企业和龙头企业在制定技术标准中的主导作用。

3.重视企业技术联盟建设

在国外企业技术标准和专利技术占优势的情况下,我国企业要突破“围城”,必须以行业为基础拧成一股绳,组建企业技术联盟。实际上,国外跨国公司在标准化战略实施中,为实现对行业在世界市场的垄断,竞争对手联合起来构建核心技术标准的事例并非少见。
 
以移动通信领域的GSM标准为例。在第二代移动通信技术领域的技术标准中,有美国的A-MPS和CDMA标准,日本的PDC标准和欧洲的GSM标准,而后者是世界上被广泛运用的移动通信标准。截至2003年1月底,全世界共有192个国家使用该标准,用户达到 8.052亿,占全部数字移动通信用户的71.6%。这是欧洲技术标准化联盟的成功案例,没有欧洲移动通信巨子的通力合作,是难以达到如此效果的。

企业建立技术联盟确立标准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不管一个企业具有多大的经济和技术实力,却不同时拥有和控制所在行业的整个核心技术,而行业的技术标准涉及大量的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只有和相关企业甚至研究机构充分合作,才能在该行业内建立完整的技术标准体系。
 
再从技术标准形成的条件看,技术标准的形成除新技术的出现及其产业化因素外,还需要有较多企业跟随、采用该技术从而使该技术形成一定的市场。单个企业在形成标准的过程中会受到技术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客观上需要其他相关企业的配合与支持,甚至一起建立战略联盟,技术联盟就是一种重要形式。

就我国企业来说,为了冲破国外跨国公司设置的专利和技术标准障碍,更需要以技术联盟的形式共同开发行业核心技术以及相应的技术标准。特别是对我国一些技术研发能力比较缺乏的企业来说,更有必要。在技术急速发展的今天,我国企业需要有战略眼光,通过研究开发,以技术创新带动标准的创新。
 
企业技术联盟的建立,一方面可以运用具有不同优势的企业的技术研究与开发资源,形成优势互补,加快技术标准的形成和应用,另一方面又可以避免同行企业之间画地为牢、相互封锁的弊端,形成一股合力,共同打造我国自己的企业技术标准。

4.积极投身国际标准化工作领域,逐渐确立我国在其中的地位

目前,我国在国际标准化工作体系中的地位没有受到应有重视,在国际标准制定中的发言权不大,这一状况对我国企业经济技术贸易的发展是很不利的。为此,应增强对国际标准化工作的参与意识,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参与有关标准的制定、修改工作;同时,应积极将我国的技术标准融入国际标准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企业的技术标准战略立足于国际前沿。
 
在这方面,我国一些企业的做法值得借鉴。例如,朗科公司在取得无驱型闪存盘、智能闪存盘等基础性专利后,重视专利与标准战略的结合。公司已着手制定融合了其多项专利技术的有关闪存盘领域的标准,成为闪存盘标准的制定者和领导者。
 
又如,中兴通讯积极参加行业标准化组织活动,是中国无线通讯标准研究组CWTS成员,2001 年 4月成为3G PP2独立成员,还参加了多个行业标准化组织,积极参与或独立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开始从行业标准追随者逐步迈入制定者与领导者行列。

在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方面,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加强对标准化组织的知识产权政策的分析,积极利用该组织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政策的有利条件。如标准化组织规定的成员知识产权信息披露义务、合理与非歧视条款,以及免费专利许可条款等,都是可以利用的。同时,对其知识产权政策涉及的垄断问题,如标准化组织在兼容产品时将具有专利权的技术纳入技术标准中可能涉及的反垄断问题,也有必要重视审查。

5.重视专利确权,加快实施我国企业的专利国际化经营战略,积极选择与制定标准战略

实施专利国际化经营战略是我国企业开拓和占领国际市场的重要策略之一。实施这一战略的前提是在企业产品销售国等进行专利确权。为此,企业需要逐渐提高自己的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在国内外相关行业和产品领域保持一定的专利数量。企业针对自己技术创新活动中产生的技术发明,应尽量申请专利,以获得自主知识产权。这也是我国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前提。
 
如果我国企业的产品在销售国没有取得专利,就无法防止相同产品在该国的仿制;或者我国企业同样的产品在销售国被竞争对手获得了专利,我国企业产品也难以在该国销售,因为要么被禁止,要么通过许可证谈判被允许销售但因成本的提高会削弱在销售国的竞争力。

可以认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是企业参与国际技术标准谈判的重要筹码,它不仅决定了企业参与国际技术标准谈判的地位,而且本身也决定了我国企业使用技术标准的成本。因此,我国企业应高度重视产品未动、专利先行策略的运用,通过在国外申请专利与获得专利权,企业可以具有更大影响的专利技术为基础开展技术标准化工作,争取将自己的企业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对于我国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来说,在进行标准化工作之前即应将核心技术在国内外申请专利。
 
通常,这一战略思路应在企业研究开发阶段即体现。即在研究开发阶段渗透标准战略意识,积极进行准备工作,尽量避免跟随别人的标准走,使自己的技术在标准的构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企业应当重视发挥产品开发和标准化科技人员的作用,密切注意企业同类产品的国际标准发展态势和国外先进技术标准情况,对比自己的产品与国际标准的差异,从而在此基础上确定相应的赶超对策或其他对应措施。

由于标准与产业链紧密相连,甚至代表了产业链,处于这一产业链的企业在研究开发过程中,不仅应关注专利情报,而且应关注标准竞争情报和本行业标准化发展方向,这样才能准确地把握标准的选择,避免重大失误。以选择标准战略为例,独立研制,引进、建立竞争性的多元化标准体制或替代标准战略在适当的情况下都是可以考虑的。

毋庸指出,企业仅仅拥有国内外专利技术还不足以自动地上升为技术标准。企业对获得的国内外专利需要在满足技术合理性、先进性和广泛消费者认可的条件下开展标准化工作。具体在技术标准实施步骤方面,企业可以先走建立行业或国家标准的路径,在技术成熟阶段再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要求推动国际标准的建立。

6.争取政府支持,使企业专利技术标准化战略融入国家标准化战略体系

企业专利技术标准化战略的施行不是孤立的,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得到国家政策与法律的支持。在这里。不妨先看看国外的做法给我国企业提供的启示。我国温州出口欧美市场的打火机受阻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温州打火机因其劳动力成本低、专业化和协作化程度高而出口定价相当低,从而在欧美市场很有竞争力。1994 年,美国为阻止我国温州打火机在其市场的销售,出台了一项法案,规定2美元一台的打火机因为使用普遍、容易被小孩玩耍而必须加上保险锁。
 
由于在打火机上加保险锁已由美国人获得了专利,温州打火机在美国的继续销售必须购买该专利,这就使得产品的成本增大而失去竞争优势,结果使温州在美国经营8 年的打火机市场丧失殆尽。2002 年发生欧盟成员国及机构最后表决并获得通过的CR法案,和上述美国的做法极其类似。法案规定进口价在2欧元以下的打火机须有儿童开启装置(安全锁)。
 
这一规定使占世界市场70%的温州打火机面临退出欧洲市场的危险,因为温州打火机的外贸出口价只有1欧元左右,而安全锁的技术和专利已被国外获得。依该法案,温州打火机出口到欧洲今后必须符合这一技术标准,但由于该技术标准是由欧洲专利权人把持的,温州打火机出口时须购买该专利,这样就会大大提高产品成本从而削弱自己的竞争力。

这样的例子反映了发达国家对技术标准的重视,是从整个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发展的根本利益考虑的。我国企业可以争取政府的积极支持,利用TBT 协议中的有限干预原则和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政策,将企业一些具有民族特色的、国外企业难以达到的技术标准升格为国家标准,以对抗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构筑自己的贸易壁垒,保护我国的民族产业。

7.积极进行相关技术标准立法,完善技术标准立法体系

在我国整体上技术比较落后的情况下,不可能大规模地制定高标准的技术要求以回应国外商品的进入。制定与完善相应的技术法规、适合我国国情的技术标准就成为构建我国非关税壁垒的重要保障。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目前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总体上还比较落后,统一的认证体系也没有形成。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过去我国在标准制定中没有对国外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加以考虑,如在19 744项国家标准中没有一项在标准中指出存在或者涉及知识产权问题,而实际上在很多领域涉及国外的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
 
由于标准起草人没有检索国外知识产权文献的意识,盲目起草标准,导致执行标准的企业落入别国的陷阱中。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标准战略研究、重视标准中的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完善技术标准立法体系实为当务之急。原则上,我国企业对与国际标准一致的技术标准应当遵守,对写入标准的专利则应具体分析。如对包含专利的已有标准应在时机成熟时加以修改、完善,以制定对我国企业更有利的技术标准。

同时,为应对国外跨国公司“事实标准”战略的挑战,我国不仅应在企业和行业层面上展开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专利战略实施的标准化策略,而且应在国家立法、政策和政府管制层面下工夫。由于国外跨国巨头实施的“私有协议”在相当程度上具有技术垄断性质,我国需要尽快建立健全反垄断立法体系,以《反垄断法》为核心,制定规制知识产权滥用条例、技术标准审查规定等方面的法律文件。

总的来说,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下,我国企业应建立自己的技术标准体系,确立我国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我国企业在重视吸收和采用先进的国际标准的同时,更应重视原始性技术研发,形成自己的核心专利技术,并在此基础之上建立我国企业自身的技术标准体系。
 
知识产权是知识价值的权利化和资本化,标准则是技术成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只有在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上有所作为,我国企业才能真正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当然,对不同性质和不同经济技术实力、规模的企业来说,专利技术标准战略的侧重点和实施方式应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