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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参与标准制定过程中的专利运用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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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参与标准制定过程中的专利运用

标准往往对未来一段时间内技术和产业走向具有指引作用,标准的制定往往是不同技术的拥有者针对未来市场的先期博弈。专利的挖掘专利布局,则是企业基于自身的技术能力和对未来技术、市场方向的判断,对其未来可能利益的预先保护以及未来可能风险的预先防范。因此,企业如果能将将其专利的挖掘和布局策略与标准的制定过程有机地结合起来,将实现对未来利益的最大保护和未来风险的尽可能防范。

不同技术的拥有者都希望自己的技术方案以及相关专利能够被纳入最终的标准中,因此伴随标准的制定过程的是一系列的讨论、修改、相互的妥协,究竟哪些技术会被标准所采纳,是一直动态变化的。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一些方面的措施来尽可能的维护、扩大其利益。

(1)影响标准走向。

标准的走向决定了技术和产业的走向。被纳入标准中或者对标准中规定的性能、参数等要求的实现起到支撑作用的技术方案,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的主流技术,与之相关的一系列产品将占据市场的主要份额,而提供这些技术和产品的企业将在产业中占据主导地位。因而,为了确保能够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企业需要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积极发挥其影响力,力争使标准方案的走向有利于自身,或者至少不使竞争对手占据过多的优势。

①影响的途径。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积极影响标准方案的走向:

(a)通过技术比较分析、产业配套分析等,让标准制定组织充分了解到其技术方案的优越性。
例如,与其他的方案相比,企业的方案在技术层面上具有优异的实施效果并能充分满足标准中的性能要求,具有良好的实施稳定性和良品率保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难以被替代等;在产业层面上,对产业中已采用的技术、相关联的周边设备和产品等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具备合理的或较低的实现成本,具备较好的产业配套支持基础等。

(b)通过专利信息披露和专利分析,让标准制定组织充分认知到使用该方案的标准在推行时,潜在的专利风险足够小且处于可控范围。
例如,企业可以充分披露其自身专利组合的分布及授权情况、审查中的审查意见倾向以及其合作伙伴的专利拥有状况,并针对企业的技术提案进行专利分析、提供专利分析结果,以此表明,对于该技术提案,企业及其合作伙伴在专利上具备控制力,相关专利被他人掌握的数量及可能性均较小。

(c)积极作出有利于该标准推行的承诺。
例如,企业可以承诺在标准实施后,对于相关专利进行低费用的许可,促进技术在产业中的扩散;企业还可以承诺为产业链中其他配套企业积极地提供技术支持,在技术开发、原料和设备供应以及产品销售等方面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帮助,促进标准在整个产业中的实施。

(d)扩大其技术方案的产业支持阵营。
企业可以通过技术合作、技术支持、专利共享、市场联营、作出优先采购保证或物料供应保证等方式,与相似技术的拥有者以及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达成合作或联盟关系,并可以适时地在方案的修改方面作出一定的让步来积极争取相关企业的支持,从而使得企业的技术提案得到更广泛的产业认同。

②争取的结果。

通过这些努力,企业应该力争依序达到以下的结果。其中,当较为理想的结果难以实现时,企业可依序寻求次优的结果:

(a)企业自身的提案被采纳。
这种情况对于企业而言是最为理想和有利的。其结果将使得标准的方案与企业及其合作伙伴的前期的技术研发、专利布局和产品规划方向完全一致,企业的技术优势将得到最大的发挥,并藉此获得对产业的控制力,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b)在自身提案的基础上进行小幅修改后被采纳。
如果在各个提案方的竞争实力相当时,企业可以寻找与其方案较为接近、存在合作可能的提案方,分析企业与对方各自的专利、技术和市场优势,藉此寻找彼此共同的利益点和互补之处,并在此基础上与对方进行沟通,力争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通过方案的小幅修改换取对方的支持,从而增强己方的竞争力。

此外,企业也可以主动作出小幅修改,满足标准制定组织对方案中有关性能、参数等的更高要求,垦或降低标准制定组织以及其他提案方对于企业在专利、技术上完全垄断的担心,从而提高其被采纳的可能性。

藉此,在上述(a)的理想结果难以达成的时候,作出这种小幅让步,将不会对企业及其合作伙伴的技术研发和产品规划方向产生较大影响,依旧能够保证企业对于产业的控制力,并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在对提案就行修改后,围绕这些改动,企业要及时补充专利挖掘和布局工作。

(c)支持对企业有利的提案被采纳。
如果企业及其合作阵营的提案被采纳的可能性不大时,企业可以通过对各类提案内容以及提案方的分析,找到企业能够在其中发挥其已有的技术优势或具备一定技术开放能力,并且有可能和提案方达成合作的提案,转而对这种提案进行支持,争取该提案被标准所采纳。

藉此,企业虽然无法保证其在技术以及专利上的控制地位,但通过对提案方的支持以在一定程度换取与对方进行合作、获得技术支持和专利共享的可能。并且,凭借其自身的技术能力,企业也可以围绕该提案快速地完成技术开发和专利挖掘工作,一方面可以力争后续在个别技术点上能够有专利被标准采纳人,另一方面也能保证其在未来的市场中保持一定的竞争力。

(d)使竞争对手方案不被完全采纳或者需要大幅的修改。
如果标准的走向已经大致确定,竞争对手所提出的不利于企业的方案很可能被最终采纳,企业可以联合部分对该方案的反对者,对方案的技术优势性、产业实现性等提出质疑,以及对其未来在技术和专利垄断的可能性提出担忧等,迫使对方放弃其中的部分方案或作出大幅修改来换取普遍的支持。
藉此,为企业赢得了一定的技术开发的时间和专利挖掘的空间,可以有效地避免企业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完全限于被动和受控的地位。

(2)调整技术研发、专利挖掘方和专利布局方向。

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标准草案需要历经多次修改,最终方案的确定往往是经过多方博弈、相互妥协后的结果,并很可能与最初的各类提案都存在一定的区别。在此过程中,围绕标准进行博弈的背后是各方为了争取对未来市场的控制力而对其技术研发、专利挖掘方向的不断调整。提案或者提案中的大部分方案被标准所采纳的一方固然有可能成为市场的主导者,然而,在技术和专利上及时跟上标准走向的企业,同样会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的地位。

企业参与到标准制定过程中,为其及时了解标准方案的走向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为了积极利用标准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尽可能减少标准方案中某些要求或规范对企业的不利影响,企业需要及时根据标准走向的变化,有针对性的调整其技术研发投入的方向和重点,并开展相应的专利挖掘和专利布局工作,围绕标准方案来扩展自身的技术优势、防御对手的竞争威胁,而对于前面提到的四种应力争的际准走向结果,企业可以有不同的调整重点:

(a)企业自身的提案被采纳。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重点围绕其技术进行深度开发工作,包括在其技术方案的完善、优化、改进、产业化应用以及应用领域扩展方向投人研发资源。在此基础上,企业需要重点针对各类可能的专利规避方案,各类技术改进、性能提升方案,与具体生产过程、具体产品、具体技术应用场合相结合时衍生的各类解决方案,与其他相关技术结合时衍生的各类方案进行专利挖掘,并及时结合重点市场区域进行专利布局。藉此,不断扩大其技术和专利优势,从而在标准推行后真正实现其对技术的控制以及对产业和市场的主导。

此外,企业还需要关注一些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替代技术,并适当投入研发力量跟踪这些新技术的发乏展;必要时采取合作、并购等方式来避免其技术拥有者成为企业的对立方,以此在未来可能出现的标准修订或新标准制定中延续其优势地位。

(b)在自身提案的基础上进行小幅修改后被采纳。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首先应重点针对修改部分快速地进行技术开发和专利挖掘,完成对修改后方案的专利布局,保持其在技术和专利上的优势地位,避免其他人借此机会占据过多的布局空白点。其次,由于标准的总体走向还是和企业之前的技术研发方向相一致,企业应继续进行技术的深度开发工作以及相应地专利挖掘和布局工作,扩大其技术和专利优势,成为产业主导者。
另外,围绕竞争对手利用这种修改机会而布局的专利,企业应开展防御性专利挖掘和布局工作,减少这些专利对企业的威胁可能,维持企业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优势地位。

(c)支持对企业有利的提案被采纳。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首先应重点围绕其在提案中具备优势的技术点进行深度开发,并对其专利布局情况进行强化,争取在某些技术点上占据控制地位,从而部分地延续其已有的技术优势。在此基础,企业还应及时对其他技术点进行跟踪研发,增强其整体技术开发能力,并适当地进行防御性专利挖掘和布局工作;尤其可以考虑在其优势技术点和其他技术点的结合方案上投入研发力量,对其中创新成果及时进行专利挖掘,以此扩展其优势技术的影响范围。

藉此,凭借在某些技术点上的技术和专利优势,企业能够提供有特色的技术解决方案而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定的位置,并可能通过与其他优势地位企业的技术合作而进一步巩固其市场地位,成为产业主导阵营的成员之一。

(d)竞争对手方案不被完全采纳或者需要大幅的修改。
首先,企业可以利用这种修改带来的缓冲期,在其放弃的部分或大幅修改后的提案中,寻找一些企业具备技术优势的点集中力量进行突破,力求能够迅速地在一些技术点上获取成果并形成一定的专利布局,降低竞争对手对企业的技术控制力,并为企业在后续的标准讨论中赢得一定的话语权。

其次,企业需要针对竞争对手在某些技术点或某些市场区域中的暂时的专利布局薄弱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利挖掘,形成防御性专利布局。例如,对方在某些技术点上还未来得及进行外围专利的布局,在某些新兴市场上专利布局的数量还较少,这些都可以成为企业的防御性专利的布局点。

藉此,企业力争能够与对方在专利形成一定的相互制约可能,从而尽量地减少竞争对手的威胁度,并为其未来的市场竞争赢得一定的空间。
此时,企业还可以着手针对替代方案或下一代技术开展研究,力争未来能够在标准修订或新的标准制定中占据有利地位。

(3)围绕标准构建专利组合。

标准中被纳入的往往只能是有限的“必要专利”,这些“必要专利”所代表的技术方案一般只是体现了标准对于性能、规格、参数、互联互通规范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而在实际产业应用中,依然存在各种优化、改进、应用扩展的可能,以及与其他技术相结合产生创新的可能,并相应地产生各类衍生方案。因此,无论企业是否拥有“必要专利”,都并不绝对意味着其竞争优势的确立或丧失。
 
无论是积极通过专利标准化来实现优势市场地位,或是防御标准中他人专利的威胁,企业都需要围绕标准的方案有意识地构建相应的专利组合,,适当的专利组合将有力地维护、巩固、甚至扩大其技术控制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并有效地增强其应对专利风险的能力、保护市场行动自由。
这种组合从其目的上可以分为三类:

(a)围绕自身“必要专利”的保护性专利组合。
如果竞争对手在某些重要的衍生方案中占据技术和专利优势地位,其可能将影响企业的市场获益甚至动摇其市场地位,企业意图通过专利标准化达到的技术独占优势和产业控制优势将难以实现或维持。因此,企业需要围绕纳入标准之中的“必要专利”为中心,建立保护性专利组合,保护专利标准化的成果,巩固和扩大其技术独占优势地位,真正实现对产业的控制力。

这种专利组合需要以“必要专利”的技术方案为核心,结合各种实际应用可能和现实需求,构建包含各类优化、改进、应用扩展、技术组合等衍生方案的外围专利保护圈,形成对该技术的延伸、扩展保护。尤其在企业的重点产品和重点市场区域,需要加强其外围专利保护圈中的专利密集度。通过这种专利组合,企业得以保持并强化其对技术以及相应产品的控制力,从而能够有效地应对来自竞争对手的挑战。

对于这种专利组合,不仅包括企业自身的专利,同时也可以包括企业的合作或联盟伙伴的专利。藉此,可以有效地扩充其专利组合的内容和范围,减少专利组合中的空白和薄弱点,增强对技术的整体控制力。企业尤其要充分利用其与产业上下游伙伴的合作关系,通过彼此间的技术合作开发和专利联盟等,实现全产业链的专利布局,构建能够对整个产业链具备影响力甚至控制力的专利组合。通过这种合作或联盟,企业及其合作伙伴可以形成产业主导阵营,共享市场利益。

另外,对于这种专利组合,除了在企业自身的市场区域范围内进行不断强化外,还要注意在标准竞争中失利一方的主要市场区域及时进行布局,为抢占对方市场做好专利准备。

(b)围绕竞争对手“必要专利”的防御性专利组合。
一旦竞争对手的专利被纳入标准成为“必要专利”,由于其已有的技术和专利优势,企业将不可避免地在未来的市场面临来自对方的威胁和控制企图。为了有效地消除这种威胁和控制,企业可以构建以下的几种专利组合,来防御标准中他人的专利。

对竞争对手的“必要专利”建立包围式专利组合,,围绕对方的“必要专利”,在其外围保护圈中,寻找其尚未来得及完成完整专利布局的空白点和薄弱点,在这些空白点和薄弱点中,结合对方的技术发展动向以及对未来的技术趋势和市场需求的判断,选择其中最具发展潜力的点开展专利挖掘,及时占据相应地专利空白点,或在其薄弱点上形成专利包围,从而对其技术方案的改进、优化、应用延伸和扩展等形成专利上的钳制。对于这种专利组合,企业还需要随时关注对方的专利布局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其新的技术改进动向,对其新的布局点进行包围。藉此,将有效降低对方在该技术上的影响力和控制力,限制其“必要专利”在市场竞争中的实际效用。

对自身的优势技术点建立保护式专利组合。对于企业在标准方案中的某些优势技术点,可以围绕其自身的核心方案以及影响的核心专利来构建外围专利保护圈,对与该技术点有关的各类优化、改进、应用扩展、技术组合等方案的形成完整保护,遏制竞争对手在该技术点上的专利渗透,从而在该技术点上形成竞争优势、对竞争对手构成一定威胁,藉此,将与竞争对手在技术上形成一定的相互依赖、相互控制、相互制约的关系。

通过以上这些专利组合,企业能够有效地降低竞争对手在标准推行后对企业的威胁和控制,并有可能迫使对方在某些方面作出让步、与企业进行合作或进行专利交叉许可。

(c)储备性专利组合。
专利标准化仅是为专利权人提供了有限时间内控制共性技术、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可能。随着技术的进步、新技术的出现、新需求的产生、新产品的涌现,产业的标准也会出现修订、更新和替代,或者在一些之前并未进行过标准规范的技术点上产生制定标准的必要,与之相伴的将是新一轮的围绕标准进行的技术和专利博弈。为此,企业需要提前构建储备性专利组合。

在构建储备性专利组合时,企业可以重点关注以下几类技术或技术点:
◇  对现有产品的一些关键性能起到大幅提高的技术;
◇  对现有工艺的稳定性、环保性、操作简便性、实施成本等有大幅改进的技术;
◇  应新的市场需求而出现的新技术;
◇  带来革命性进步、未来能够够引领市场需求的新技术;
◇  解决方案多样化,或产品类型多样化、存在互联互通要求的技术点;
◇  技术研发密集的技术点,与新的性能需求、功能需求相对应的技术点。

对于这些技术或技术点,企业一方面需要及时在其已有的专利储备库中找到与之相应的专利,研究和判断其内容是否与这些技术或技术点的发展要求相一致,以及是否能够产生技术控制或竞争防御作用,并相应地开展研发和专利挖掘工作,补充、完善和强化企业在此方面的专利组合;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或通过专利购买或企业并购等其他方式,积极占据其中的一些核心专利位置,并围绕这些核心专利重点在技术优化及应用等方面进行专利挖掘,形成初步的储备性专利组合。依赖这种专利组合,企业将有可能在在未来的标准修订、更新和制定中占据有利地位,获取新的竞争优势。

由此可见,企业在参与专利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不仅仅是争取在标准中获得话语权,将自身的专利纳入其中,通过该过程其还可以有效地了解产业动向从而降低研发风险和市场风险,并与相关企业有效地形成合作从而充分利用产业链资源来巩固和扩展市场。此外,通过该过程还可以及时地了解整个技术上的专利分布尤其是竞争对手的专利布局情况,从而及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寻找突破点,并及时作出应对防范措施从而有效地降低未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