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OO知识产权资本运营官.
  • 工作日 9:00-18.00

    办公时间

  • 139 2652 7105

    联系电话

  • zhenjie@ipcoo.com

    电子邮箱

实施改进型创新战略所具备的条件及如何运用战略

2016

04-02

关注微信

(扫描二维码)

联系乐辉

电话:021-59572577

直线:138 2656 0006

邮箱:fawu@ipcoo.cn

总部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软件产业基地5C栋1002A

企业技术开发,专利战略,

企业专利技术研究开发战略:改进型战略


改进型战略又称摹仿改进型战略、跟随型战略。它是指企业通过对本企业和他人已采用的技术进行改进、完善,在原有的基础上创造出高质量、低成本的产品以控制和占领市场的一种专利技术研究开发战略。改进型战略虽然是在对已有产品或工艺摹仿的基础之上进行的,但它和单纯的摹仿具有本质区别。其实质是一种“摹仿创新”,通过摹仿创新,开发出比原来的产品性能更优异、结构更合理、成本更低廉、更富有竞争力的技术与产品。


改进型战略在实践中运用得非常普遍。例如,早在20世纪40 年代后期,日本IG公司社长石川在一次偶尔访问日本特许厅后深刻认识到专利文献的重要性。在那时,日本很多大公司都引进了美国杜邦公司和德国拜耳公司开发的氨基甲酸乙酯专利产品。石川和公司其他研发人员在查阅专利文献的基础上,决定进一步开发该产品,终于将氨基础上进一步设计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氨基甲酸乙酯生产流水线和珍珠岩与氨基甲酸混合成型装置,大大提高了防火等性能,并申请了专利。1996 年,一份对日本申请专利较多的300家公司的调研发现,这些企业承认70%以上的专利技术来自于原有技术的改造,那些从根本上改革原有技术和创造性极高的发明只占20%。


改进型战略与开拓型战略相比有自己的优势。例如,开拓型战略的实施尽管市场效益会更大,但技术和市场的风险也大得多,开发成本也高。改进型战略则可以大大降低这种风险,并可以节省研究的时间和经费。而且,在改进他人专利的基础之上获得专利权,还可以凭借已获得专利实施交叉许可战略,变被动为主动。

 

这是因为,在已有专利基础之上进行二次开发,如开发的原专利产品的新用途、新方法,往往可以形成从属专利。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尽管从属专利的实施需要取得原专利权人的许可,但原专利权人实施该从属专利却也需要获得从属专利权人的许可。由于从属专利是在原有专利的基础之上产生的,它和原有专利在技术性能上相比具有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性的进步,市场竞争力更强。

 

这样就为从属专利权人与原来的专利权人实施交叉许可奠定了基础。当然,这种形式还可以配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加以实现。例如,日本一家公司在对美国一家公司在日本申请的专利加以研究后,在改进美国公司产品的基础之上申请了一项外观设计专利,由于该外观设计融人了日本文化意蕴,其产品比美国产品畅销得多。后来美国公司不得不和日本公司实施交叉许可。

 

又如在开拓型战略下产生的新技术、新产品可能并不完美,作为改进者则可以扬长避短,在克服他人专利某些不足的基础之上获得自己的新专利,实现后来居上的目的。有时甚至是对他人专利的一个局限性的小改进,也能在市场中产生良好的效益。当然这种战略的运用也有自身的局限性。

 

例如,如果长期单纯运用这一战略,会不利于企业独立研究开发能力的提高,而且有可能形成依赖他人企业技术的倾向。再则,开拓型战略下的技术创新成果很大一部分表现为基本专利,基本专利辅之以外围专利,对某一技术领域的研究开发会构建一个强大的技术屏障,使改进者望成莫及。

 

与开拓型战略一样,改进型战略的适用也有一定的条件。主要有:

(1)企业拥有比较健全的专利情报网络,并且善于分析和掌握其他企业的技术发展动态和市场动向。
(2)企业有比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特别是善于在已有技术基础上研制新产品。
(3)企业有较强的新产品生产、销售实力,特别是开拓新产品市场的营销力量。


    如前所述,改进型战略在日本运用得十分成功。例如,日本夏普公司通过创新型摹仿创新开发美国考克劳斯公司的彩色激光复印机,获得“领导世界复印机新潮流”的新产品。日本电器、日立、东芝、富士通等通过对美国IBM 公司计算机制造技术的摹仿改进开发出新产品,成功地打入了国际市场。至于录像带以及录像机的研究开发则更颇有代表性。

 

利用氧化铬制作录像带的技术曾由日本某电厂的技术人员作过基础研究。但该厂对这一技术并未引起重视。美国的杜邦公司在这一研究成果基础上进行了研究开发,并取得了在日本的专利权。但该专利技术当时在商品化上还很不成熟,一时并未引起其他厂商更多的注意。后来,日本索尼公司通过专利情报分析,对其市场应用前景作了充分的肯定,于是决定对其进行技术开发,并迅速取得了杜邦公司在日本的该专利的实施权,终于使录像带成为索尼公司的摇钱树。

 

同时,录像机也是由日本索尼公司发明的,录像机问世后市场状况日渐看好。但当时这种录像机存在的一个缺点就是容量小,放映时间短。日本松下公司发现了这一点,于是决定在索尼公司录像机的基础上进行技术开发,终于研制出一种容量大、放映时间长、质量更可靠的录像机,并及时申请获得了多项专利,很快占领了市场。